30岁的男子董某将邻居家6岁的男童打伤,被拘留15天,之后又被男童起诉索赔。记者昨天获悉,经顺义法院调解,董某赔偿了3600元。 男童小陈诉称,2014年年底的一天,他被同院居住的男子董某殴打,造成口、鼻、牙龈受伤出血。他的家人报警后,公安机关给予董某行政拘留15日。小陈起诉要求董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000余元。法庭上,董某承认打了小陈,但称出事那天小陈总是骂他,他生气才动手打人。 顺义法院的法官通过询问发现,小陈的家长与董某是同乡,租住在一个院子,平时关系融洽。出事后,董某的家属曾向小陈一家赔礼道歉,双方因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,故诉至法院。承办法官经多次调解,促使双方达成协议,董某当庭赔偿了小陈3600元,小陈撤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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